2006年11月10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窃贼零口供 证在难抵赖
蔡嗣方

  11月8日,零口供的刘某被嘉善警方报请批准逮捕。
  一天晚上,嘉善县魏塘镇解放西路某咖啡店,服务员小陈发现一人拎起邻座的一只小公文包快步冲向店门,就连忙呼喊,岂料那人丢下这装有3万多元财物的公文包夺路而逃。经群众追击,逃跑者刘某被岗亭的民警抓获,但刘某却矢口否认盗包事实。
  根据多名目击证人的证词,及警方提取到其作案时遗留的痕迹,刘某被依法批捕。